question-icon 孩子在学校不小心撞到同学,责任该如何划分?是否需要付营养费?

孩子在学校玩耍时不小心撞到同学这种情况挺常见的,家长往往很困惑,不知道责任到底在谁。比如课间休息时,两个孩子追逐打闹,一个不小心撞到另一个受伤了,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判定责任?营养费又该谁来承担?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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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孩子在学校不小心撞到同学,责任划分和是否需要付营养费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关于责任划分: - 若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指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不小心撞到同学造成人身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完全,其认知和行为能力有限,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律规定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学校方面,如果在事件发生时未能充分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例如学校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老师在学生活动期间没有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那么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比如,学校的走廊地面湿滑没有及时清理警示,导致孩子滑倒撞到同学,学校就存在管理失职的问题。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付营养费: 如果同学因被撞而受伤,且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或者鉴定意见,确实需要加强营养以促进康复,那么侵权方(通常是撞人孩子的监护人)需要支付营养费。营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会根据受伤同学的实际情况,如伤情的严重程度、恢复所需的时间等因素来确定。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孩子在学校不小心撞到同学,一般由撞人孩子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承担补充责任;如果受伤同学需要加强营养辅助康复,侵权方需支付相应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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