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孩打架被打伤了,责任到底该归谁呢?
我家孩子在幼儿园被别的小朋友打伤了,现在为赔偿和后续处理的事很头疼。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各方责任具体怎么划分,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还有应该怎么去维护孩子的权益。
展开


在幼儿园小孩打架被打伤的事件中,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施暴者的法定监护人需承担侵权民事法律责任。因为幼儿园的小孩一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其次,幼儿园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幼儿园作为教育、管理和保护幼儿的社会组织,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那么就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幼儿园因存在管理失职的问题而导致此后果,比如老师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打架行为、园内安保措施不到位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幼儿园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总之,在处理这类事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各方责任。受害方可以与相关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