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我家孩子前段时间在学校不小心受伤了,我们家长很担心也很困扰。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学校到底应不应该担责呢?具体在哪些情形下学校需要负责,哪些又不用负责,还有相关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依据孩子的年龄以及伤害发生的原因等因素,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涉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例如,小明不满八周岁,在学校课间休息时,因教室地面有水渍滑倒受伤。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其已经对教室地面进行了及时清理、提醒等管理措施,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指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例如,15岁的小刚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因体育老师未对体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导致小刚使用有故障的器材受伤,这种情况下学校因未尽到管理职责需要承担责任。 ### 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受伤 如果孩子在学校受伤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比如,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殴打学生导致其受伤,如果学校保安未履行好门卫职责,让校外人员轻易进入校园,那么学校需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