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中间介绍人有罪吗?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找我帮忙介绍业务,后来发现这个业务好像涉及诈骗。我当时就是单纯帮忙牵线,也没收钱,现在特别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有罪。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诈骗案中间介绍人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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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中间介绍人不一定有罪。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事前完全不知情,仅仅起到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而且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情况下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无需对被骗的结果负责。因为在整个诈骗过程中,其没有实质性推动诈骗行为发生。 其次,如果介绍人事前知道一方有诈骗意图,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那么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时介绍人要和诈骗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如果介绍人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这种情况下介绍人也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判断诈骗案中间介绍人是否有罪,关键在于其对诈骗行为是否知情、有无参与共谋以及是否收取费用等因素。 相关概念: 共犯:就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比如在诈骗案里,如果介绍人和实施诈骗的人一起商量如何骗人,那就属于共犯。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像编造能帮人安排工作的谎言,骗对方钱财,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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