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漏诊属于医疗过失吗

之前去医院看病,做了一堆检查,医生给开了药。但吃了药一直没好,换了家医院检查,结果发现之前那家医院漏诊了,没查出真正病因。我就想知道,这种医院漏诊的情况,算不算是医疗过失啊?我后续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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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漏诊是否属于医疗过失,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咱们来了解下医疗过失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里,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如果没有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匹配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漏诊而言,如果是因为当时医疗水平有限,或者不具备相应检查条件而导致的漏诊,一般不属于医疗过失。打个比方,有些罕见病,以现有的医疗技术和认知水平,很难一下子准确诊断出来,这种情况就可能不被认定为医疗过失。 但要是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比如疏忽大意、不认真仔细检查分析,没有尽到正常的诊疗义务而导致漏诊,那就属于医疗过失了。例如医生没有详细询问患者症状、不认真查看检查报告等情况。比如患者明明有多种症状,医生却只简单看了一眼,没有深入分析就下了诊断,遗漏了其他病症,这就是明显的过错。 所以,判断漏诊是不是医疗过失,得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医院的医疗水平、医生的诊疗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等。要是患者认为医院漏诊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可以先和医院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医疗鉴定等法律途径,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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