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漏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医院误诊漏诊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这其中有几个关键要点。一是要有违反相关规范和常规的行为,如果医务人员在整个诊疗过程中都能够严格按照专业的标准和要求行事,并且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使不幸发生了误诊或者漏诊的情况,也并不必然构成医疗事故,反而有可能被归类为医疗风险或者医疗意外事件。例如,有些疾病初期症状不典型,以现有的医疗技术和医生的专业水平,即便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也可能出现误诊情况,这种就可能不属于医疗事故。 二是要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果误诊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比如说患者的病情本身就会自然发展到严重的程度,和误诊漏诊没有直接关系,那就不算医疗事故。 三是过失与损害之间要有因果关系。只有漏诊误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当医务人员的错诊误诊漏诊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时,该行为属于医疗事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反之,若医疗过错未导致患者损害,则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断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果,由专业医学会组织进行,并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虽有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比如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行试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况。 所以,判断医院误诊漏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专业的鉴定和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如果怀疑发生了医疗事故,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