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是否属于违法犯罪?
我被列入了失信名单,心里很慌,不知道这会不会算违法犯罪行为。我不太清楚失信和违法犯罪之间的界限,想知道失信到底属不属于违法犯罪呢?这对我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会不会有更严重的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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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通常指的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一般来说,单纯的失信并不直接等同于违法犯罪。 失信主要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失信更多的是一种违反民事执行义务的行为。 而违法犯罪是一个更宽泛且严重的概念。违法包括违反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犯罪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只有当失信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触犯刑法时,才会构成犯罪。比如,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单纯的失信一般属于民事执行层面的问题,不算违法犯罪,但如果失信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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