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会有什么影响?


失信人员,也就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首先,在消费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其次,在金融信贷方面,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会对失信人员进行风险评估,一般不会为其提供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因为他们的信用状况不佳,金融机构担心贷款无法收回,存在较大的风险。 再者,在工作就业方面,一些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在招聘时,会对求职者进行背景调查。如果发现是失信人员,可能会影响录用结果。特别是一些对诚信要求较高的岗位,如公务员、金融行业等,失信人员基本没有机会。 另外,在社会声誉方面,失信人员的信息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上公示,周围的人可以轻易查询到。这会让他们在社交、商业合作等方面受到负面影响,他人可能会因为其失信行为而不愿意与其交往或合作。 最后,在司法方面,如果失信人员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