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给女儿的钱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给了我一笔钱,我老公觉得这钱有他一份,可我觉得是父母给我的,不想拿出来一起用。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父母给我的这笔钱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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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父母给女儿的钱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在给钱时明确表示该钱款是只赠与女儿一方的,那么这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通过书面赠与合同写明钱款仅赠与女儿 ,那么这笔钱就只属于女儿个人。 要是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个人,在女儿婚后给予的钱财,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给女儿一笔钱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开支,又没有特殊说明只给女儿,那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所以关键在于父母给钱时有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果有明确表示只给女儿,那就是女儿个人财产;没明确表示的话,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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