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结婚后,父母给了我们一笔钱用于生活开销。但最近我和配偶因为一些事情产生了矛盾,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所以我想知道这笔父母给的钱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该怎么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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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 婚前父母给予金钱帮助的情况: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其自己子女的赠与,这部分钱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是出资购买的房产,则受赠一方子女理应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例如,男方父母在其结婚前给了他一笔钱用于购买婚房,这笔钱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的情况:如果是婚后父母给子女的存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约定该存款只赠与自己一方子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1款第4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3项的规定,即婚后夫妻一方所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给受赠人一人的,那么该赠与财产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女方父母给了女方一笔钱,并明确表示这笔钱只是给女方个人的,那么这笔钱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说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规定,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性质的规定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例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为小两口购买了一套房产,没有明确约定房产归属,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父母是否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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