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邻居上门砸门算不算寻衅滋事?

我家邻居因为一些琐事和我们有了矛盾,后来就上门砸门。我想知道这种行为能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呢?具体在什么情况下邻居砸门会构成寻衅滋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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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邻居上门砸门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需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邻居砸门只是偶尔的、轻微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只是轻轻敲砸几下门,并没有对门造成实质性损坏,也没有借此进一步骚扰、威胁屋内的人,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可能只是普通的邻里纠纷。 然而,如果邻居砸门的行为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例如,多次砸门,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或者在砸门的同时,伴有言语上的侮辱、威胁,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又或者砸门导致财物损毁价值较大等情况。 从相关法律条文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如果邻居砸门的行为符合上述第三项中“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形,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外,即使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这种情况下,也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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