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没给钱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发货没给钱不一定算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发货没给钱属于民事纠纷中的违约行为。在正常的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卖方按照约定发货,买方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如果买方只是单纯地拖欠货款,没有其他欺诈行为,这种情况通常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继续支付货款、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例如,双方约定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一个月期限到了,买方因资金周转问题暂时无法付款,但表示会尽快支付,这种情况就属于违约行为,卖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要求买方支付货款。 然而,如果行为人在购货时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货物,事后又拒不付款,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罪。比如,买方谎称自己有大量订单需要货物,卖方信以为真并发货,而买方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些订单,也没有支付货款的打算,这种行为就属于诈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遇到发货没给钱的情况,首先要判断对方的行为性质。如果是民事纠纷,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怀疑对方构成诈骗,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