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我经营着一家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在纳税申报时,不确定有机肥产品是否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有机肥到底在不在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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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有机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企业只要有盈利等所得,一般情况下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有机肥生产企业并不在企业所得税免税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 虽然有机肥在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单纯生产销售有机肥并不属于上述可以直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明确列举范围。不过,如果企业在生产有机肥过程中,同时符合一些特定的税收优惠条件,比如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那么可能在相关项目上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申请。总之,一般情况下生产有机肥不能直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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