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省转入的社保是否算累计?

我之前在外地工作交了几年社保,现在回到本省工作,把之前外省的社保转回来了。我想知道外省转入的这部分社保,能不能和现在本省交的社保累计计算呢?这关系到我以后养老金领取等问题,有点担心不算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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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外省转入的社保是算累计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里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在外省转移后是进行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通俗来讲,当你从一个省份到另一个省份工作,并将社保关系转移过去,你之前在外省缴纳社保的时间不会白费,会和你在新省份缴纳社保的时间加在一起。 对于医疗保险,《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也有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参保(合)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要求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其参加原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障的缴费年限予以认可,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跨省转移后同样算累计。 失业保险方面,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就保障了劳动者在不同省份就业时,失业保险权益能够连续计算。 综上所述,无论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是失业保险,外省转入的社保都是算累计的,这保障了劳动者在不同地区就业时社保权益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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