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奖补是否属于工资?
我是一名外出务工人员,最近公司给发了外出务工奖补。我不太清楚这笔钱在法律上的性质,它算不算是工资的一部分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毕竟涉及到一些权益问题,比如算在工资里的话可能会影响社保缴纳基数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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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外出务工奖补是否属于工资,我们首先要明确工资的法律定义。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这里面,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如果外出务工奖补是基于员工外出务工这一劳动行为,并且是单位对员工的一种奖励性质的支出,那么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符合奖金的定义的,也就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外出务工奖补是具有特定的性质,比如是政府为了鼓励外出务工而发放的补贴,并非由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那么它就不属于工资范畴。所以,判断外出务工奖补是否属于工资,关键在于其发放的主体、目的和性质。如果是用人单位为了激励员工外出务工并基于劳动关系发放的,通常属于工资;如果是政府等第三方发放的具有福利性质的补贴,则不属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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