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外包装算侵权吗,为什么?
我自己开了个小工厂,生产一些日用品。最近发现市场上有个竞品的外包装和我们的很像,我怀疑他们模仿我们。我想知道这种模仿外包装的行为算不算是侵权,从法律上来说是怎么判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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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模仿外包装是否构成侵权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是侵权。简单来说,侵权就是侵犯了他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 如果模仿的外包装涉及到他人的注册商标,那么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比如,两个品牌的化妆品,包装上的商标十分相似,消费者很容易误认,这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要是模仿的外包装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也属于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市场上某知名饮料的包装具有独特的设计和颜色搭配,另一家饮料生产商模仿了这个包装,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这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然而,如果模仿的外包装没有涉及到他人的商标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者这种模仿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那么一般就不构成侵权。判断模仿外包装是否侵权,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是否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相似、是否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等,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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