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出血死亡是否算医疗事故?
我媳妇生孩子时产后出血,最后不幸去世了。我们家人都很悲痛,也不清楚这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有啥标准,产后出血死亡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一般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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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产后出血死亡是否算医疗事故,首先得明白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要素。第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比如违反了相关的诊疗操作流程、护理规范等。就产后出血来说,如果医生在接生过程中,没有按照标准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出血的状况,或者用药错误等,就可能存在违规。第二是要有过失,也就是说这种损害是因为医务人员的疏忽或者不恰当操作导致的,而不是不可避免的意外情况。 判断产后出血死亡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显示,产后出血死亡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和过失行为导致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反之,如果是因为产妇自身特殊体质、突发罕见疾病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产后出血死亡,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所以,不能简单地说产后出血死亡就算医疗事故,要结合具体情况和专业的鉴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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