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我最近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儿,想私下和对方签个协议,但是又担心这个协议到时候不被认可,没有法律效力。所以特别想知道,这种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到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呢?
展开


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协议本身的基本要求来看,若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双方是在自愿、平等、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影响的情况下签订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签订协议的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从这个层面上讲,协议是有效的。 其次,需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可以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那么这种私下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但如果公司章程有其他限制或要求,比如规定股权转让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或者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等,那么违反这些规定私下签订的协议可能就是无效的。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例如《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之,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