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在离婚后再复婚是否有效?
我和我对象之前离婚了,离婚时不动产证上还是原来的登记情况。现在我们又复婚了,我有点担心之前的不动产证会不会因为离过婚就失效了,想知道在这种离婚又复婚的情况下,不动产证到底还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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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在离婚后再复婚是有效的。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它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法律事实而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只要不动产的登记程序合法合规,不动产证一经发放,就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变化,如离婚和复婚这种情况而失效。 离婚和复婚这两个行为主要影响的是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界定。比如在离婚时,夫妻可能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涉及到不动产的,可能会进行产权的变更登记;而复婚时,若没有对不动产进行新的产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的产权状态还是维持离婚后的情况。但无论如何,只要不动产证本身是合法有效的,其证明不动产物权的效力就不会受到婚姻状态变化的影响。所以,在离婚后再复婚,之前的不动产证依然能够证明权利人对该不动产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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