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是否成立?

我租了一块地,和对方签了合同,但没收取押金。现在有人说没收押金合同就不成立,我有点担心。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租地没收取押金,这合同到底能不能算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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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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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是否成立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成立的基本概念。合同成立指的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合同的关键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对于租地合同而言,它属于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这意味着,只要双方就这些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就可以成立。 押金并不是租赁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押金通常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方式。它的作用在于,当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比如损坏租赁物、拖欠租金等情况时,出租人可以用押金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但押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成立。 举个例子,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就租地的范围、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等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即使没有收取押金,合同也是成立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此外,在实际的交易中,合同的成立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体现。除了书面合同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租地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就租地事宜达成了一致,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合同同样可能成立。 综上所述,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判断租地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只要满足了这个条件,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遵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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