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是否等于户口迁入?


落户和户口迁入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户口迁入指的是公民将户口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只是描述了户口位置发生了移动,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新的地区,主要强调的是迁移这个动作。例如,小李从A市把户口迁移到B市,这个迁移的操作就是户口迁入。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而落户通常指在某个地方登记户口,成为该地区的户籍居民,它更侧重于结果。当完成一系列的程序和条件后,成功在新的地区登记了户口,获得当地户籍,这才叫落户。落户往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等。例如,小张符合了C市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通过申请和审批,最终在C市登记了户口,这就是落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由此可见,户口迁入是落户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但完成户口迁入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成功落户。只有当满足了当地落户的所有条件,并完成了户口登记等手续后,才算是真正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