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姓名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帮别人代签了一个文件上的姓名,现在有点担心会不会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也不清楚当时有没有得到对方明确授权,就稀里糊涂签了。我想知道代签姓名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什么情况下不用负呢?
展开


代签姓名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代签。如果代签人经过被代签人的合法授权,也就是被代签人明确表示让代签人以其名义签字,并且这种授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比如签订了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了代签的事项、范围和期限等内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代签行为就相当于被代签人自己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签人承担,代签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其次,没有得到授权的代签。如果代签人没有得到被代签人的授权,擅自代签他人姓名,这就属于无权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如果被代签人不追认这个代签行为,那么代签人可能要对因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代签合同,导致合同相对方遭受损失,代签人就可能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另外,如果代签行为涉及到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即使表面上有授权或者看似是正常的代签,但代签人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代签人也要为自己的违法欺诈、胁迫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