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签合同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委托代理人签合同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以内,代表被代理人进行民商事法律行为,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不良后果,原则上,代理人并不需要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去实施行为,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代理人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若代理人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其职责,导致被代理人遭受损害,那么该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代理人没有按照被代理人的要求去签订合同,给被代理人带来损失,就可能要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代理人与相对人均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举个例子,代理人和对方商量好,故意抬高合同价格,让被代理人遭受损失,这时代理人和对方就要一起负责。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被委托代理的事项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代理人知道却依然进行代理活动,就需要和被代理人一起承担责任。 还有,若委托书本身存在授权不清的情况,被代理人将会在相关诉讼中对第三方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代理人也须担负连带赔偿责任。另外,要是代理人在未曾取得代理权、超越了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经终止之后继续使用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署合同,若这一行为得到了被代理人的认可并进行了追认,那么这份合同将由被代理人负责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反之,若未能获得被代理人的认同,那么代理人需对此承担所有的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委托代理人:就是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通俗讲,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或几人承担全部责任。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就属于无权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