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犯帮信罪又介绍别人从中获利,这种行为的罪责大吗?
我有个朋友好像涉及到帮信罪了,而且还介绍了别人参与,从中获取了利益。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会有多严重,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具体会面临怎样的刑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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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在实施犯罪行为,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在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犯帮信罪且达到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判断是否“情节严重”,有多种考量因素。比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相关违法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再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况。 对于自己犯帮信罪又介绍别人从中获利这种行为,通常会面临较重的刑罚。因为介绍别人参与并获利,意味着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犯罪的影响力和危害范围。具体的量刑,除了看涉案的钱财流动和非法获利之外,还要看被告在具体案件里的个人表现,例如参与银行卡的数量等因素。例如,如果介绍行为使得更多人参与到网络犯罪中,导致违法所得数额大幅增加等严重情节,可能会在法定量刑范围内从重处罚。 总之,这种行为的罪责大小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但总体来说,这种行为是比较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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