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成都离婚有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最近打算离婚,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这回事。我想知道在成都办理离婚,是不是真的有冷静期呀?我就想弄清楚这个政策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要是有冷静期,具体要注意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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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成都离婚是有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过了这30天冷静期,从第31天到第60天内,夫妻双方还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才发给离婚证。要是在这第二个30天内没有去申请,就会被当作自动撤回离婚申请,之前的离婚申请就无效啦。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离婚冷静期主要适用于协议离婚这种方式。如果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诉讼离婚的方式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关概念:(离婚冷静期:指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给予双方30天冷静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的期限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离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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