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被不起诉还会有事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不起诉”的概念。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等情形,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或者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尚未达到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是因为没有犯罪事实而被不起诉,那从法律层面来讲就相当于没有被认定犯罪,通常是不会有事了。这种情况下没有犯罪记录,不会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犯罪方面的不利影响,比如不会影响就业、报考公务员等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事项。 但如果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而被不起诉,也就是相对不起诉。虽然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但在法律上还是有一定的不良记录的。不过,这个记录一般不会像被法院定罪判刑那样对个人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些特殊的职业或领域,可能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某些对人员背景要求极高的工作岗位。 此外,即使被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还是可能会面临一些非刑事方面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