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给封窗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家想封窗,可物业说不行,也没说清楚为啥。我就想知道物业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我能不能自己封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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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物业不给封窗是否有法律依据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房屋的窗户部分,从业主角度,对其专有部分有合理使用和处置的权利;但同时,建筑物的外观等又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物业服务合同中会约定关于建筑物外观统一、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条款。如果物业禁止封窗是基于维护小区整体外观统一、保障建筑物安全等合理目的,并且该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物业的行为可能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比如,随意封窗可能会影响建筑的整体结构安全或者消防救援等公共利益,物业为了避免这些潜在风险,依据合同约定禁止封窗。但是,如果物业禁止封窗没有合理理由,也没有合同依据,那么物业的行为可能就侵犯了业主对其专有部分的合理使用权。业主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要求其说明禁止封窗的具体依据;如果协商不成,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向相关部门反映来解决问题。总之,判断物业不给封窗是否合法,要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的合法权益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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