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房上门女婿没有份吗?
我是上门女婿,现在老丈人家这边面临拆迁分房。我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自己在拆迁分房这件事上有没有份。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上门女婿到底能不能参与分房,希望能得到准确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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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分房上门女婿是否有份,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明确,拆迁分房本质上是对房屋所有权人以及相关权益人的补偿。 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归父母,并且父母都健在,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房屋的处置权在父母手中,上门女婿通常是没有份额的。因为此时房屋产权明晰,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他人无权干涉其分配。这就好比自己的东西,怎么处置是自己说了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是,如果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亡,且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遗产,同时父母没有通过遗嘱专门指定由儿子或女儿个人继承,那么子女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上门女婿作为配偶,就对这部分拆迁利益有份了。 另外,如果上门女婿的户口迁入了女方所在村集体,并且具有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在一些按照村集体成员资格进行拆迁安置的情况下,上门女婿也可能有相应的拆迁份额。比如村集体规定按人头分配安置房面积,上门女婿作为成员就有获得份额的权利。 总之,上门女婿在拆迁分房中是否有份,要综合房屋产权归属、继承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村集体成员资格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相关概念:房屋所有权: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是指村民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相应权益并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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