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钱转给爸妈算转移财产吗?
我和配偶现在闹离婚,我担心之前把钱转给爸妈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不知道具体怎么界定。想了解下在不同情形下,这种行为是否会被判定为转移财产,以及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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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钱转给爸妈是否算转移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在离婚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转给爸妈,且这种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在离婚时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例如,一方在得知配偶准备起诉离婚后,悄悄将夫妻共同存款大量转给父母,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或者转钱的行为是基于合理的原因,比如父母生病急需用钱,并且经过了双方的协商一致,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算转移财产。另外,如果转的钱本身就是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那么将其转给父母也不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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