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外债妻子是否还有责任承担?

我和丈夫离婚了,现在他好像有一些外债,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的情况。我就想知道,像这种离婚后的外债,我到底有没有责任去承担呢?具体是怎么判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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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外债妻子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有责任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所产生的债务。比如,为了购买家庭住房而向银行贷款,这笔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了,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仍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妻子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如果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妻子无需承担责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借款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者用于个人的奢侈消费等,这些债务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妻子对丈夫的个人债务没有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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