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款妻子有义务还款吗
最近遇到个麻烦事,老公背着我借了一笔钱,现在债主找上来让我也还钱。我一头雾水,这钱我根本不知道用途。就想问问在法律上,这种丈夫借款的情况,我作为妻子到底有没有义务还款啊?想弄清楚自己在这事儿里的责任。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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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款后,妻子是否有义务还款,要根据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判断。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共同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这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还款义务;又或者丈夫以个人名义去超市赊账购买家庭日常用品,虽然妻子没签字,但这笔债务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存在例外情况,即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丈夫借款开公司,公司盈利用于家庭生活改善,那么妻子可能也有还款义务。
还有一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例如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这些都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丈夫借款妻子就一定有或者没有义务还款,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债务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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