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前吃过癌症药遗嘱有效吗?
我家里老人之前被查出癌症,期间有吃过癌症药,最近老人立了遗嘱。我有点担心之前吃癌症药会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就想问问这种立遗嘱前吃过癌症药的情况,遗嘱到底有没有效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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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前吃过癌症药,遗嘱不一定无效。判断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份有效的遗嘱,首先立遗嘱人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明白遗嘱内容的意义和后果。比如,知道自己把房子留给谁,存款怎么分配等。如果吃癌症药没有影响立遗嘱人的意识和行为能力,让其依然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愿,那么从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来说,不影响遗嘱效力。
其次,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这份遗嘱是老人自己心甘情愿立下的,没有受到别人的欺骗、威胁等情况。要是有人骗老人说按照某个内容写遗嘱,或者强迫老人立下违背其意愿的遗嘱,那这样的遗嘱就是无效的。即使之前吃过癌症药,但只要是老人自主、真实地表达了财产分配想法,就符合这一条件。
最后,遗嘱内容要合法。遗嘱里对财产的分配等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不能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
所以,立遗嘱前吃了癌症药,只要立遗嘱人当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遗嘱就是有效的。但如果吃癌症药导致立遗嘱人处于意识不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状态,那所立遗嘱就可能无效。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意思表示真实:指表意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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