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欠款纠纷民事诉讼庭审流程是什么


江苏欠款纠纷民事诉讼庭审流程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在开庭前,书记员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件的案由,还要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这里的回避申请,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觉得法官或者其他参与庭审的人员和这个案子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你就可以申请他们回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这是保障庭审公正的重要程序。 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这是庭审的核心部分,按照顺序,先是当事人陈述,也就是原告和被告分别说说自己的观点和事情经过;接着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让证人作证,如果有证人没到庭,就宣读他们的证言;然后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这些证据;再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这个阶段就是要把和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都摆出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目的是让法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展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先发言,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依据,然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答辩,之后双方围绕案件焦点问题互相辩论。通过这个过程,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立场,争取让法官支持自己的诉求。 辩论结束后是最后陈述阶段,当事人可以进行最后陈述,总结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再次向法庭表明自己的态度和诉求。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需要核对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笔录记录了整个庭审过程,确保准确无误后签字。 最后是宣判阶段。在庭审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并向当事人宣布。如果是当庭宣判的,法院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则会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相关概念: 回避申请:指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时,向法院提出要求有关人员退出本案审判等活动的申请。 法庭调查:是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的阶段,各方在此阶段充分展示证据、陈述事实。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的活动。 宣判: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判决并向当事人宣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