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前几天发现我的车被人偷开了,虽然车没什么损坏,但我还是挺担心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偷开他人机动车是怎么定义的,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我希望了解相关的司法解释,看看这种行为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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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开他人机动车指的是未经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盗窃机动车行为有所不同。偷开者往往只是临时使用车辆,之后可能会归还车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也对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作出了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偷开他人机动车情节不严重,未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等后果,一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若造成车辆丢失、损坏或者引发交通肇事等严重后果,则可能触犯刑法,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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