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房租的滞纳金是按什么标准收取的?

我把房子租出去后,租客老是拖欠房租,我想通过收取一定费用来约束这种行为。但不太清楚所谓的‘滞纳金’能不能收,要是能收的话,具体标准又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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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租赁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房租滞纳金”的说法,滞纳金是国家税收部门对未能按时履行税额申报、缴纳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所收取的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并不适用于房租拖欠的情况。 如果承租方逾期支付或拖欠房租,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但一般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在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的情况时,出租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来收取违约金,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来主张,但通常不宜超过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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