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于2022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并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该解释在多个方面对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管辖方面,《民诉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这一规定使得在合同纠纷中确定管辖法院更加清晰明确,减少了管辖争议。其依据是《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 在当事人方面,该解释对当事人的追加、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等问题进行了规定。例如,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应当追加的当事人,经人民法院通知,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这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得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相关依据是《民诉法解释》第七十三条。 证据规则也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部分。《民诉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的形式和效力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这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督促当事人积极举证。依据是《民诉法解释》第九十条。 在诉讼程序方面,《民诉法解释》对送达、保全、先予执行等程序进行了完善。例如,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这体现了科技发展对诉讼程序的影响,提高了诉讼效率。相关规定在《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 此外,《民诉法解释》还对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高效运行。总之,《民诉法解释》为民事诉讼提供了全面、细致的操作指引,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司法工作人员,都需要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些规定,以保障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