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十级残疾赔偿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车祸,被鉴定为十级残疾。我不太清楚现在关于车祸十级残疾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以及最新的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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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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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车祸导致十级残疾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是残疾赔偿金,它是对受害人因残疾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计算方法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十级伤残系数为0.1)×赔偿年限。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除了残疾赔偿金,还有医疗费,它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依据同样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之一,它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相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此外,还有交通费,它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最后,如果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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