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爷爷去世了,我爸爸早于爷爷离世。我听说有代位继承这回事,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法律里,关于代位继承具体都有哪些规定呢?我能不能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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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这意味着,如果是被继承人子女的代位继承,这里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他们可以代替自己早逝的父或母继承被继承人(爷爷奶奶等)的遗产。比如,甲的父亲先于甲的爷爷去世,那么甲就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爷爷的遗产。 而如果是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其兄弟姐妹的子女也能在符合条件时进行代位继承。例如,乙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的哥哥先于他去世,那么哥哥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乙的遗产。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形,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的,不发生代位继承。而且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来的,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那么代位继承人也不能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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