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场官司要收取哪些费用?
我准备打官司,但是不太清楚打官司过程中会涉及哪些费用。我担心到时候费用太多超出自己的预算,想提前了解清楚都有哪些费用需要缴纳,好做相应的准备。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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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涉及的费用种类较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这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它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类型有所不同。比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相对固定,像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其次是申请费。当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等情况时,需要交纳申请费。例如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等。这也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再者是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这些费用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另外,在打官司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律师费,这是当事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律师费的具体金额通常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