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刮蹭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算逃逸吗?
我开车的时候可能不小心和别的车有了轻微刮蹭,但当时我完全没察觉到,后来才听说可能发生了刮蹭。我就想知道这种自己不知道的轻微刮蹭情况,在法律上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呀,还想了解下相关判定的具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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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刮蹭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一般不算逃逸。 首先,需要明确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例如,驾驶员在发生碰撞后,明明知道撞了别人的车,却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直接驾车离开现场,这就是典型的肇事逃逸行为。 而在轻微刮蹭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具备“明知”这一主观条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刮蹭事故,也就不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实际上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比如现场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声音很大等,只是当事人故意装作不知道而离开现场,那么这种情况还是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总之,判断轻微刮蹭不知情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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