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注册资本认缴抽逃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我最近在研究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认缴抽逃这方面不太明白。自己也有创业打算,担心在这方面犯错。就想搞清楚要是出现注册资本认缴抽逃的情况,到底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新公司法下,注册资本认缴抽逃需承担多种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注册资本,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都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公司而言,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若给公司造成损失,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公司外部的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相关人员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是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最后是刑事责任。虽然《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该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对于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不适用。总之,注册资本认缴抽逃是严重行为,会面 临法律惩处,企业和股东都应遵守法律规定。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