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证函回复人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在公司负责回复询证函,之前没处理过这种事,心里有点没底。就怕万一回复内容出了问题,会不会让我承担法律责任啊?我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回复人员要担责,担什么样的责,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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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证函是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发函询证的一种书面文件。回复人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回复人员是按照客观事实、遵循相关规定和职业准则进行回复,且不存在故意虚假陈述、重大过失等不当行为,通常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回复人员只是如实提供自己所知晓的信息。 然而,当回复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询证函回复内容时,就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果这种虚假回复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要是回复人员存在重大过失,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从民事角度讲,因虚假回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回复人员所在单位或其自身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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