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生孩子法律对女方会怎么处理?


婚内出轨生孩子的情况较为复杂,我们来逐步分析法律对女方可能的处理方式。 从民事角度来看,首先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方婚内出轨生子属于有过错的一方,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也就是男方的利益,可能会让女方少分一些财产。 其次,关于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女方婚内出轨生子的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重大过错,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女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比如男方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所支出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男方精神上受到伤害的补偿。 在刑事方面,如果女方的出轨行为构成重婚罪,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事实上的重婚是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女方在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就可能构成重婚罪。 另外,在亲子关系方面,如果孩子不是男方亲生的,男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否认亲子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一旦亲子关系被否认,男方就不再承担对该孩子的抚养义务,并且之前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