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票口人多拥挤导致受伤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在检票口人多拥挤导致受伤的情况下,责任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不同情形下的责任归属及相应法律依据。 首先,如果是因为场所的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乘客受伤,那么场所管理者应当承担责任。比如,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的检票口,其管理者有责任确保检票区域的安全,合理安排人员引导、维护秩序,设置足够的安全设施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火车站等场所没有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秩序,或者检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乘客在拥挤中受伤,那么火车站等场所的管理者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乘客受伤,那么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在拥挤过程中,某个乘客故意推搡他人,导致他人受伤,那么该推搡的乘客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上述民法典条文,如果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也就是说,场所管理者在第三人无法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无法找到第三人的情况下,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此外,如果受伤的乘客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故意在拥挤的人群中打闹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种情况下,会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来分担责任。 在实际处理这类纠纷时,受伤者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通过与相关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