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机动车道停车没打双闪被撞了责任如何认定?


在探讨这种情况下的责任认定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依据的是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通俗来讲,就是看谁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影响更大,谁的过错更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在非机动车道停车且没打双闪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本身就妨碍了其他正常通行的非机动车,而不打双闪更是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这种行为在事故中往往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 然而,事故责任的认定并非仅仅取决于停车方的过错。撞车一方也可能存在过错。例如,如果撞车一方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逆行、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等违法行为,那么撞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的责任划分,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来确定。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况有以下几种: 如果停车方完全占据了非机动车道,且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撞车一方正常行驶难以避让,那么停车方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如果撞车一方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如超速行驶,即使停车方有过错,撞车一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此时双方可能会被认定为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认定停车方就是全责。最终的责任认定要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