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撞上违停机动车,责任该如何判定?


在非机动车撞上违停机动车的事故中,责任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依据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及其责任划分: 首先,若机动车无故违章停车,即没有任何合理原因违反停车规定,那么撞击车辆一方承担主要责任,违章停车车辆一方承担次要责任。例如,在没有停车标识的地方随意停车,导致非机动车正常行驶时撞上,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驾驶人虽有碰撞行为,但机动车违规停车在先,所以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车主承担次要责任。 其次,若机动车是由于车辆故障而处于违法停车状态,同时未在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此时肇事车辆一方将承担事故的全责。比如机动车在道路上突发故障抛锚后,没有在后方适当距离处放置警示三角牌等明显警示标志,非机动车因无法及时察觉而撞上,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无需承担责任,机动车车主需承担全部责任。 再次,倘若机动车因故障被迫停止,并已在来车方向设置了明确的警告标示,此时撞车方将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比如机动车故障后,在车辆后方合理距离摆放了警示标志,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能够清晰看到警示标志的情况下仍然撞上,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