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肇事逃逸行为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辽宁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因为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走了。现在特别担心,想知道辽宁对于肇事逃逸行为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罚款多少、会不会拘留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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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且违背道德的行径,不仅会让受害者难以及时获得救助和赔偿,还极大地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在辽宁,对肇事逃逸行为的裁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若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比如一些轻微的刮蹭事故后逃逸,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就可能按照这个标准进行处罚。 要是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例如肇事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后逃逸,或者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就会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具体裁量时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事故的严重程度、逃逸者的主观过错、事后的态度等。如果逃逸者在事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取得受害者谅解等,在处罚时可能会适当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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