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一般会剥夺多少年政治权利直至终身呢?
最近在了解法律知识,对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这块不太明白。想知道被判无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一直就剥夺终身吗,有没有可能改变,特别想弄清楚这其中的具体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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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无期徒刑是一种刑罚方式,意思就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且强制其进行劳动改造。剥夺政治权利呢,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就是依法取消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国家治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等自由权利以及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出现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是考虑到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有悔改或者立功等表现,是可以对其刑罚包括附加刑进行适当调整的,体现了法律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所以说,正常情况下无期徒刑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符合特定条件被减为有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就会变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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