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负责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清算组负责人的责任是在公司清算过程中保障公司、股东以及债权人等相关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约束。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清算组负责人需要承担的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俗来讲,如果清算组负责人在清算过程中,因为自己故意做了错事或者疏忽大意,导致公司或者债权人遭受了损失,那么就需要用自己的财产来赔偿这些损失。比如,负责人隐瞒公司的一些资产,导致债权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清偿,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负责人进行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除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处以罚款。这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很可能就包括清算组负责人。也就是说,如果清算组负责人在报送清算报告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会面临被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甚至被罚款的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清算组负责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且达到了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程度,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坐牢和交罚金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