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推广合作协议属于哪种合同?
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直播推广合作协议,帮忙在直播间推广他们的产品。但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这种协议到底算哪种合同。是买卖合同、委托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合同呢?想了解下它的法律性质。
展开


直播推广合作协议是指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通过直播的方式进行商品或服务推广,另一方支付相应报酬等合作内容的协议。从法律角度来看,它一般属于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是指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特定服务的合同,服务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在直播推广合作协议里,主播或者直播团队主要提供的就是直播推广服务,利用自己的直播平台、粉丝群体等资源,为合作方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宣传推广。比如主播会在直播间介绍产品的特点、优势,进行试用展示等,以此来吸引观众购买,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服务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直播推广合作协议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也符合一般服务合同的订立形式要求。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直播推广合作协议可能会兼具其他合同的部分特征。如果协议中包含了销售指标、货物交付等内容,可能会与买卖合同有一定的关联。但从本质上来说,其核心还是直播推广服务,所以主要还是属于服务合同的类别。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